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

消費者報導獎 中央社獲2獎項


(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8日電)行政院消保會今天舉辦「消費者權益報導獎」頒獎典禮,中央社獲得平面媒體類平日報導獎及專題報導獎2項佳作。行政院副院長陳沖在會中表示,希望媒體持續傳達正確消保觀念。


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舉辦「2010消費者權益報導獎」,下午於行政院大禮堂舉行頒獎典禮,由行政院副院長兼消保會主委陳沖頒獎。

今年的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共有平面媒體、電子媒體共25件作品入圍;中央社商情中心有2項作品入圍。

評選結果,中央社獲得2獎項,分別是記者楊淑閔的「物價穩定 沒理由喊漲」獲得平面媒體類「平日報導獎」佳作,記者楊淑閔、林淑媛、林惠君、林沂鋒、謝君蔚、黃淑芳的「網購新章 定型化契約明年上路」,獲平面媒體類「專題報導獎」佳作。

消費者權益報導獎還包括廣播媒體類報導獎、電視媒體類平日報導獎以及電視媒體類專題報導獎、熱心報導獎等獎項。

陳沖致詞時表示,消費者要有正確觀念,有賴正確報導,他除了恭喜入圍、得獎者,也盼媒體繼續傳達正確消保觀念。991118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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